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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二节 采访 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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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我是来这里采访的――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知道。是为哪家媒体采访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《临高时报》、《每周要闻》,还有《启明星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家伙,三家都全了。”马甲微笑着。从抽屉里取出几页纸来,“这是我们法学会为这起案件拟得稿件材料,你可以直接用在《临高时报》上。这是上好的普法案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潘潘接了过去,草草看了一眼:“是必须原稿刊还是仅仅供写稿的时候参考用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最好是原稿刊。稿件的目的是通过这起案件的报道来宣传元老院的新法学理念。当然您进行一些润色和删改我也不反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ok.”潘潘点头。把文章放入随身的采访包里。接着她从里面掏出一个采访机来。“接下来我要为《每周要闻》做采访――我录音你不反对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不反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潘潘开始问了几个常规问题――这些都在马甲的意料之中――他按照预先的准备一一做了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在元老院里,包括嫌疑人的主人杨欣武,都有一种想法:认为女仆是奴隶,完全可以按照故意毁损物品的原则来审判,这样她就可以按照毁损物品而不是故意伤害或者杀人罪来审理,法学会对此怎么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马甲轻轻咳嗽了一声:“女仆是元老的私人财产这点的确没错。不过在法学上,私人财产也是分为房产器具类死物和家禽牲畜类活物的。二者在法律上不能等同。其次,‘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’这种理念只存在在早期的奴隶制度中。在随后的历史时期,也包括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时期。不管东方还是西方,都承认奴隶是‘人’,只不过是民事权力不同的‘人’。以我们元老院作为本时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势必要废除奴隶制,所以在此案的审理中不宜引入这方面的法学理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么说无论是杨继红还是林小雅,都是等同于归化民的地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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